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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107學年度教學特優教師專訪》財法系徐偉群:多閱讀別人的故事,理解人的處境,對人保持寬容!

在刑法教學現場,從場景案例、觀點討論、思考歸納到推導因果過程,考驗著學生,需具備敏銳的觀察力和嚴謹的推理能力,仔細地檢查線索、客觀地分析事實,才能作出精確的法律判斷!

一連串的「為什麼」展開「對話式教學」 啟發學生深度思考

「這是以『提問』、『討論』、『對話』與『歸納』所構成的教學方法,簡言之,是一套訓練思考取向,而不僅僅是知識給予的法律教學!」徐偉群老師以自身學習法律的經驗反思進而設計「對話式教學法」,歷經10年的課堂操練,其教學手法已運用自如,但他仍然用心備課。

課前,徐老師事先就「法律案例」設想各種提問,並預測學生將有哪些回答,再繼續對這些回答也設好提問,這些「為什麼」皆是反映各種法律規則或法律理論起點的提問。上課現場,學生彼此討論,並且說出想法,這是一個「理解事實」和「詮釋事實」的過程,並讓學生了解彼此間有不同的價值選擇,以及不同的說理觀點。

此時,徐老師開始扮演讓不同意見者間能彼此對話的引導角色,並將各種不同意見寫在黑板上,進行歸納、作成紀錄,協助學生觀察自己所使用「判斷標準」是否轉變,採用某個標準又可能推翻前面案例的結論。在討論案例時,徐老師時時提醒學生:「不要有雙重標準,並要承受標準選擇的結果。」學生認為「對話式教學法」十分新穎,無論是課程的設計、引領的步驟及思辨的過程,能引發學生自主、反覆及深度思考能力。

長期指導法律服務實作 成果發表會為學生熱忱投入而感動流淚

民國98年,徐老師與系上2位老師共同開設法律服務實作課程,希望訓練學生在學習法律的同時,可以更了解人的處境與貼近社會,讓學生結合法律專業學習與社會關懷理念。至今,開課的初衷始終沒改變,而且看到其他學校法律系陸續開設此類課程。

對徐老師而言,法律服務實作課程,不是他教給學生甚麼,反倒是學生帶給他極大的回饋及收穫,好幾次在學期結束的成果發表會上,因著學生熱忱地投入實習個案及對於「人」的深入認識,讓他感動得流淚。「修課的學生或許將來未必會當法官、律師,也不一定繼續從事法律工作,即便如此,看到學生實習的成果,讓我覺得他們必定是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人!」培養法律人重視社會使命,這是徐老師堅信這門課程值得繼續投入的最大動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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