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每一個人心目中永遠和藹可親的「孫越叔叔」應本校教職員團契邀請,再次於12月9日蒞校為大家講授如何「尊重生命」,分享關懷輔導受刑人的經驗,和大家一起探索生命價值的真諦。
在活動一開始,孫越先行與同仁們分享慕道的經過。孫越表示,當年演藝事業如日中天時,接受本校前人育學院院長林治平的邀約,參與宇宙光的公益演出,進而與上帝有了首次接觸,一直汲汲於追逐名利的他,見識到「錢將人綑綁」的苦處,因此在教友的引領下,於1981年8月16日受洗為基督徒。爾後,並陸續前往監獄與醫院輔導關懷受刑人與病患,在與輔導對象接觸的過程中,由於他的公眾形象深植人心,因此獲得許多回饋,從中他學習關心生命,並透過他人行為重新檢視自己。
在演講中,孫越藉由輔導陳進興的案例,教導年輕人如何避免誤入歧途。他並將陳進興88年10月6日發表於聯合報的「陳進興對於青少年的忠告」一文朗讀與大家分享。在該文中指出,「一、好朋友決不會教你學抽煙、喝酒或打麻將之類的事。二、好朋友決不會叫你逃學、遊蕩之事。三、好朋友決不教你吸安、吸膠來麻醉自己,那是他們想害你。四、好朋友決不會在該讀書時,仍在校外遊玩,而要你作伴。五、好朋友決不會邀你飆車比快。六、好朋友決不會向你要錢,或找各種藉口要你去找錢。七、好朋友更不會要你帶棍棒去與人談判。」,這篇文章是陳進興在槍決前,孫越前往監獄探視他時,分享誤入歧途的經歷後,寫下並留給青少年的忠告。
另外,孫越亦帶來「絕愛家庭」十項守則:「一、我要常常讓家人知道我愛他們。二、我要每週最少用一天晚上參與家庭活動。三、我要每天給家人一次主動的關懷。四、我要儘可能的解決家人的問題,只要不違法。五、我要常使家中的生活有情趣,讓家成為一個溫馨可愛的窩巢。六、我要常與家人分享我的心情。七、我要養成給家人寫卡片〈紙條〉的習慣,告訴家人:你們對我的意義非比尋常。八、我要以正面的言詞與動作,取代對家人的批評與責難。九、家和萬事興,我要毫不保留地愛我家中的每一個人。十、無論甚麼場所,我都不介意告訴旁人,我愛我的家庭,我愛我家中的每一個人。」
在絕愛家庭十守則中,孫越表示,家庭是一個不講理、講情的地方,在家中寬恕、包容家人,將給自己與家人帶來美好的關係。其中,他並針對以下幾點提醒大家:在「每週最少用一天晚上參與家庭活動」,指的是凝聚家人情感的活動,而非坐在電視機前面共聚;「我要每天給家人一次主動的關懷」,則是不吝嗇地給予家人體貼的問候,察言觀色地關懷他們;「家和萬事興,我要毫不保留地愛我家中的每一個人」指的是婚姻關係是兩家人的事情,因此要學習接納雙方家人。
在演講最後,孫越提醒在場的所有與會者,「一定要毫不吝嗇地告訴別人,他是我的家人」,這是他數十年來,在各監所聽到受刑人的共同心聲,受刑人常因家人的忽視或排斥,導致人格扭曲,或是無法再次融入社會。因此,孫越一再提醒大家要毫不吝嗇的告訴他人,我愛家人。